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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时间:2012-03-02 22:58来源: 作者:焦作中院 刘 乾 韩科学 中国法律网
    河南法院网讯  2月28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立江,市政协副主席周备锋,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吉喜,市纪检委副书记薛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明主持。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监察室主任及市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宣读了表彰决定,出席会议领导为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场颁奖;市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向江院长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利学宣读了关于开展争做“廉内助”活动的实施方案;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岩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江院长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2011年工作,并对今年工作提出七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在服务工作大局上求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上来,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求实效。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观念,更加重视妥善处理民生案件,更加重视方便群众诉讼,更加重视涉诉信访和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保障和服务民生。

    三要进一步强化诚信立院,在树立司法权威上求进展。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要依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来实现,靠廉洁、清正的法官队伍来保证。全市法院要以公正、公开、民主和宣传来树立司法权威,提升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在工作机制创新上求突破。要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在抓好制度落实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级层级管理和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

    五要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在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上求创新。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保持队伍纯洁、廉政风险防控和强化查处惩治上下工夫,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六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在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上求提高。要以开展“两项活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七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在夯实法院工作基础上求提升。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法院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市法院要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李立江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全市法院2011年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当前法院工作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推动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全市法院要时刻想着大局、胸怀大局,无条件服从大局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大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二是坚持忠诚履职,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法院要立足焦作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社会领域出现的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及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自身的各类稳定问题和案事件,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三是坚持执法为民,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广大法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行使诉讼权利、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强化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自觉强化内外部监督,认真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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