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徐日丹)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追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金淑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员杨进昌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他们学习。
金淑萍,藏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8月2日,她在听取案件汇报过程中,突发脑溢血,经医治无效,于2011年9月5日去世,时年48岁。从检29年来,金淑萍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在拉萨发生的多次骚乱事件中,始终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与分裂活动坚决斗争;她扎根高原,埋头基层,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亲自和参与办理2000多起案件,没有一件错案;她热爱群众,经常带队深入居民社区、农牧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她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案谋私、以案谋利,树立了人民检察官清廉奉献的良好形象。 杨进昌,汉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1年5月被确诊为淋巴癌晚期,同年7月27日病逝,时年54岁。从检19年来,杨进昌先后直接办理司法会计检验鉴定303件,复核、参与检验鉴定227件,累计占该省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案件的21%,所出具的鉴定准确率达百分之百;他善思明鉴、不枉不纵,从繁琐、复杂的财务账册凭证和报表数据中查疑点、找漏洞、取证据,成功突破一批零口供案件,有效避免多起错案;他执法为民、埋头苦干,曾冒着高温酷暑,连续加班67天,将堆积如山的农保基金账目一一查清,使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他安贫若素、清廉自律,虽然家庭经济拮据,但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他不惧病痛、忘我工作,手术前仍坚持审签两份司法鉴定书,为检察事业拼尽最后一份力量。 金淑萍、杨进昌是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优秀代表,是当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是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高检院号召全体检察人员把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