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盈雁)2011年7月16日,五年一度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宁夏银川召开。这次会议承载着确定此后五年检察工作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的重要使命,是检察工作进入崭新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检察发展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会议。
党中央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专门致信此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孟建柱就本次会议作出批示。 党中央的亲切关怀,迅速辐射至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带给全体检察人员以极大的鼓舞和有力的鞭策。大家认真学习、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始终强化自身监督,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十三检”会议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作了安排部署,回顾了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提出了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要把握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作了题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的报告。全体与会代表讨论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讨论稿)》。 值得关注的是,“十三检”会议首次提出“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引起热烈反响,被认为是对多年来检察工作思路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多年来检察实践经验的提炼和升华,标志着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对于检察机关推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十三检”会议胜利闭幕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迅速采取各种形式,学习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会议的重要指示和曹建明检察长的报告。大家认为,“十三检”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完全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完全符合检察工作的实际,一定要全力以赴,将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继往开来谋发展,与时俱进创新篇。“十三检”会议对检察工作今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大部署,在“十三检”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