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1000元加工费,都2年了至今追讨无果,当时没有合同,也没打欠条。只是最近通电话时我录了一段音,但是其中他只承认了他在我这做过加工。由于他厂后来卖掉了,他找借口推辞说债务由现在这位新老板来还(看得出来他想赖掉这笔债)。为了确定钱的数目,我故意说1000块钱又不是什么大数字...他说我知道。
现在请问我的这段录音是否能够有效证明他所欠我的钱?我如果起诉,眼前的手续应该怎么办?另外,对于新劳动合同法。我不知道他住在本市什么地方?够不够成起诉的条件? 可以起诉,但是你必须有他的准确联系方式, 资产评估 。或者有他的身份证信息(可去当地公安局查询的,很简单),否则法院会通知不到他本人的。 你若起诉,将录音刻成一式两份的光盘,然后对着录音把他在整理成文字版的,也是一式两份。连同起诉状,你身份证复印件,他的身份信息,证据等一同提交给当地法院。 说明,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由于他已确认欠你的钱,且你也有追讨的意思,所以你的录音可以确定你的请求权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证据好像不是很清楚,你可能再打电话给他直接问他那个加工费什么时候给,现在手头较紧张,都那么久了。 其实1000也真算不了什么…或许它的存在对你也生活也起不了什么很大的影响作用…他抵赖的了债务…但抵赖不了良心…你收不回债务…但你却收回了美好的德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