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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求<合同>知识

时间:2012-02-01 07:23来源:梁细洪 作者:卫志民 中国法律网
 

1、 为什么要制定合同法?
首先,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通过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就要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并享受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一系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或要求其继续履行的权利,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诚实履行的义务等等。所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的立法目的。
其次,保持稳定的、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前提。所以,合同法除了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外,还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等。这些规定使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有章可循,发生纠纷后有法可依,从而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http://www.5law.cn
最后,是为了促进现代化建设。我国宪法在序言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所确定的任务,也必须通过制定合同法来加以实现。可以说,合同法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手段。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平等原则"?
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区别。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强弱,其地位是平等的。在此基础上,要求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双方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3、如何理解合同法的"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自愿原则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即市场主体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当事人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以及相关的环境去自主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合同,追求自己最大的利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五)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也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均由当事人自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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