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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时间:2012-04-03 13:44来源:远山微云 作者:繁星点点 中国法律网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0/22 推荐合同律师: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学习合同。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的起点:

(1)约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在宽展期内仍未履行的,自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
如:创业资金。《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123条规定: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合同。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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