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公司的时候签了一份服务协议,如果被派去学习需在公司服务三年。现在试用期三个月后,在要转正协议的时候发现公司以前承诺的转正的补贴在转正后也没有了,员工手册也换了新的,其实损害。取消了以前的福利。在跟公司协商的时候,公司要我走人。现在我办了离职手续(就是归还了新版的员工手册,还要我填主动离职,我没填),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人事的说要告我,要我返还培训期间所得的工资和社保。还让我等律师函。请问:我需要返还这三个月的工资吗?
2.培训是被派到一家医院学习(非正常渠道),那个主任也很怕别人知道我是被公司派到那边的,要我说谎:我不知道http://www.5law.cn。是一个小医院到那进修的。培训完也没什么证书什么的。 建议你能和公司协议解决,打起官司只有你吃亏的,就算胜诉了也枉然,我想这个你也应该明白。从你的陈述中看出,公司在单方面改变劳工协议也就是相当于劳务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征得劳动者的同意,那么这之后形成的协议应该是不平等的,劳动者有权利拒绝,至于你所说的工资返还问题这和你们当初签订的协议有关,但你本身的培训过程就是有问题,从这方面来说公司可能会有顾虑。如果真打起官司来提取证据将会非常困难,相对来说劳动者是弱者,但中国的劳动法是侧重保护弱者的。所以不管怎样,到了关键时候,每个人都有权利捍卫自己的权益,希望你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希望你能够尽快解决自己问题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不要理。 祝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