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已经说是医疗事故四级轻微责任了!现在医院给我们不赔钱而且我们还欠他们2000多!这个是什么道理!已经花了4万多的医疗费了!他们说是轻微责任是10%来算! 这个是什么道理啊! 我们这里想杂样就杂样!官官相互!
轻微责任是来10%算么? 我看了医疗事故列条上面没有这个啊!哪里找来的啊! 现在我有肾严重损伤!现在还有3+ 呢! 怎么办啊!去找他们领导杀掉他么?我真的不想在谈下去了! 帮个忙!我们新疆是跟法律出的地方很远!
公平很少! 不行了杀一个人了!真的! 家里人欠一屁股债!帮个忙啊! 医疗事故四级并没规定医院是轻微责任,也可能医院是负全责的,四级只表示损害的程度,也就是对应的伤残等级! 你的鉴定结果是不是医疗事故四级,而且医院负轻微责任! 找个当地懂医疗纠纷的律师吧,肯定不只10%的,残疾赔偿金都有很多的! 建议你找个当地的律师当面咨询一下比较好 rtr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赔偿指数是7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 医疗事故四级伤残赔偿指数是70%: (一) 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对于医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 3、关于续医问题。由于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不可能在医疗事故解决阶段全部治愈,故条例对继续治疗费(亦称续医费、预期医疗费、二期医疗费)规定为:“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医疗。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按司法解释的原意,是指行政级别为“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各地均由规定,如重庆市现规定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为12元/天。 (四) 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