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0年出口 工作,经商海关总署同意,我部根据国内生产能力和国际市场需求情况,对部分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及发证 机构进行了调整,确定了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现将《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 目录》,见附件一)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 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0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54类,按 实际操作分解为68种(343 个商品编码),其中,配额 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发证商品为16种, 特办发证商品为39种,省级发证机构发证商品为13种。 二、取消对大闸蟹、废棉、新闻纸、羊绒、无毛绒 等5 种商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稀土商品中稀 土永磁体一项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取消对抽纱、黑 白电视机及其显象管(包括成套散件)、单缸柴油机等 3 种商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看看婚姻。 三、新增对白银商品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四、蚕丝类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构由许可证局调整 为各特办,但在1999年已凭本年度蚕丝类出口配额办理了出口许可证的企业,如需变更、换证,持原证到原发 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发证机构在办理变更或换证时,收回原证,仍换发1999年的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2000 年2 月底,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出口许可证证号,不 得更改出口商和出口商品数量。 出口报关口岸,仍按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丝类商品出口报关口岸的通知》(国经贸[74]84号)和《关于丝类商品出口 报关口岸的补充通知》(国经贸[97]386 号)的有关规 定执行。 五、坯绸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构由许可证局调整为 各省级发证机构,但在1999年已凭本年度坯绸出口配额办理了出口许可证的企业,如需变更、换证,持原证到 原发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发证机构在办理变更、换证,收回原证,仍换发1999年的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2000 年2 月底,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出口许可证证号,不 得更改出口商和出口商品数量。 六、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税目进行了调 整,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但是调整后的税目更加强了本《目录》部分商品的HS编码(附件四)。凭1999年 出口配额已办理了附件四中所列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企业, 在2000年1月1日至2 月底期间报关出口的,持原证到原 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发证机构在换证时,收回原证, 仍换发1999年的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2000年2 月底,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出口许可证证号,不得更改出口 商和出口商品数量。 七、《目录》所列出口商品除有特殊规定外,均有 全球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八、对下列部分出口商品实行个别国家(地区)的 配额许可证管理: 1.对日本和港澳出口的硅锰铁合金。 2.日本和韩国出口的棉坯布。 3.对日本出口的磷片石墨、桐原木、桐板材。 4.对韩国出口的糖醇。 5.对美国出口的定尺碳素钢板。 九、对下列部分出口商品实行全球许可证下的个别 地区配额许可证管理: 1.对港澳出口的活牛、活大猪、活中猪、活乳 猪、活鸡、牛肉、猪肉、乳猪肉、鸡肉。 2.对澳门出口的活鸭、活鹅、活乳鸽、鸭肉。 十、2000年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有:蔺草及其 制品、蜂蜜(美国市场)、松香、碳化硅、氟石、滑石、 轻重烧镁。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和的商品是:矾土、 大蒜、蜂蜜(非美国市场)、红小豆、甘草。 十一、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和出口配额有偿使 用的商品,无论何种贸易方式,均实行全球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各授权发证机构凭《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 许可证证明书》、《申领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 证明书》签发出口许可证。 有关纺织品被动配额商品的出口仍按现行管理规定 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