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2008/09/25作者:程瑶 律师释疑:不动产没有约定的必要 / 协议不需公证 / 自己的财产也可约定给对方 读者咨询:读者王来电咨询说,她的男友是一家知名外企的中层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很好,并且已经全款购置了两套房子。 她和男友打算在10月份登记结婚,但是男友却提出要和她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王说,她自己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答应了男友的要求。 王想问一下,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需要注意什么?是不是订立了财产协议,男友的所有财产都永远只属于他个人所有了? 律师解答: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的卢明生律师说,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数也在逐步增加。 类似王这样的疑问是很多人都会有的。 大多数人因对婚前财产约定的相关内容不了解,以至于造成一些误区,这些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误区之一: 未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就会变成共同财产。 ●正确解释: 婚前购买的不动产 没有必要作约定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的卢明生律师说,婚姻财产约定是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修改内容,无论是地方还是国家,对于婚姻法的修订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其中一项即为婚姻财产约定。 但很多准备结婚的情侣却因此产生了一个误区,在结婚之前必须签订婚前财产约定,不签订的话,婚前财产在结婚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其实不然,婚前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只是为保护婚前财产不致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不动产而言,根本就没有作婚前财产约定的必要。凭借不动产的产权凭证或买卖合同的签订及付款时间就可判定,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就是婚前财产。 若是银行存款、股票等动产,由于流动性极强,出于对婚前财产的保护,则可约定若婚前财产用于婚后生活,在财产分割时应另行补偿。 误区之二:婚姻。 婚前财产约定必须公证才有效。 ●正确解释: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意义不大 卢明生律师说,作为协议的一种,很多人以为婚前财产约定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 造成此种认识误区,一方面是对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另一方面是对公证作用的错误理解。 对于生活中的很多协议来说,公证其实意义不大,当然从证据的保管来说,公证机关作为一个证据保管单位还是不错的。 大多数的协议要办理公证时,公证机关只能证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是在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而这种真实意愿的公证可以说在法律上并没有更多的意义。 误区之三: 婚前财产约定,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正确解释:看看离婚财产分割。 约定婚前财产 不只是为“守财”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签署该协议的意义就没有了。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约定的功能其实有三:一是,明确了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银行存款等动产,以免日后对婚前财产的范围发生争执;二是,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三是,婚前财产约定可以对日后的家务劳动及各方亲属的应酬作出约定。 律师提醒: 签订财产协议时意思表述要明确 因为签订婚前财产约定的当事人身份“特殊”,所以如果协议内容表述准确,日后就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 一是,婚前财产范围明确。 婚前财产约定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标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别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财产列明即可。但是,不详细列举婚前财产的这一做法,在日后有可能会成为夫妻双方不信任的话柄。所以,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标明仍有其他财产。 二是,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 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言即止,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 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三是,财产描述要明确。 可以肯定地讲,财产描述得越细致,发生争执的可能性就越小。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该协议效力的案例不在少数。 本版律师观点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