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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卡族”POS机套现600万 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时间:2011-05-31 19:2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5个年轻人一起“创业”,注册了个“空头”商铺,申请了2台POS机,并在报纸上打广告招揽信用卡客户,做的尽是虚假交易,实为“养卡族”套现,收取“手续费”获利。在短短的几个月间,他们就利用POS机,累计套现达600多万元。3月28日,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对这5人作出了判决。

  被告人谭晓军、冀占辉通过在信息报刊登信用卡套现、代还业务的广告,招揽信用卡客户,并伙同被告人唐会娜、谭高峰、谭松超三人利用洗化商行的2部POS机,在没有任何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疯狂套现6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信用卡管理秩序,造成银行账户不良记录和恶意透支等情况发生的潜在危险性。

  法院审理认为,五被告人违法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涉案金额为6086690.86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并于2011年3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五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了六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对手机、银行卡、银行K盾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苏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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