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早年(197*年)去世,奶奶还健在,有一套房子留下,因为房子拆迁等问题,现在家里有姑妈想争夺房产等拆迁补偿款什么的(包括想打分到的中低价商品房的主意),但是我奶奶立下遗嘱,想把房子留给我这唯一的孙子,我想问下,立下遗嘱后,看着纠纷。我奶奶的其他子女还有没有争夺这个房产的权利,谢谢!
P。S:这个房子只有我奶奶一人有户口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您奶奶在遗嘱中写明房产属于孙子,那么别人不能享有房产的权利。海淀区公证处地址。不过这属于遗赠,民间借贷纠纷判决书。知识产权法毕业论文。在您奶奶去世以后的二个月内您要做出接受的行为,不然视为放弃。 还有您提到户口的事情,户口和房产继承是没有关系的,主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恩,要考虑你爷爷这份的(如果你爷爷没有什么遗嘱留下)。先将房子分成一半一半,一半属于你奶奶,一半属于你爷爷。再将你爷爷这一半再次分成一半一半,一半属于你奶奶(配偶有一半的继承权),剩下的那一半就是你爷爷的几个子女平均分配。即:您奶奶有75%的房产权,25%的房产权中有您父亲的一份。 1.你已经拥有你奶奶的那部分产权了(该房产的75%的产权); 2.剩下的25%的产权由其他合法的继承人平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