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因公司未支付相应的工资和保险.且单方面以诱骗,强制的方式与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与2009年7月与开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上诉,仲裁判决公司依法支付本人工资91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000元,共计元.公司不服,与同年9月向地区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维持原判,本人无异议,公司继续向贵阳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6月,我接到电话.法院电话通知我到庭调节.当时由于工作关系我在外地,而没有前往法院.3个月后,母亲打电话跟我说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判决书.我当即赶回贵阳.终审判决公司不承担支付工资,诉讼费由本人承担.
我想咨询下相关人士,我现在还可以申诉吗?我翻查过法院寄过来的所有资料,当中并没有开庭通知书,我想请问,在本人没收到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判决有效吗?如果我继续申诉的话,胜诉的机率大吗?谢谢. 1,我想咨询下相关人士,我现在还可以申诉吗? 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你要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依据是下面的法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我不知道纠纷。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事实上二手房房产纠纷。 2,我翻查过法院寄过来的所有资料,当中并没有开庭通知书,我想请问,在本人没收到开庭通知书的情况下,判决有效吗? 有效,依照民事诉讼法,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可以书面审理,不一定要开庭的。依据是 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3,如果我继续申诉的话,胜诉的机率大吗? 申诉不向二审上诉一样,上诉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必须受理,做出裁判,给你个结果。但申诉,受理申诉的法院,你的案子也就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受理的必要就会受理,认为没有受理的必要就不会受理,也就是他说了算,你这种情况看找一下省检察院的,如果确有错误,争取到省检察院的抗诉,省高院就一定要裁定再审了。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联系我的“秋秋” 如你说的属实,在开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区法院没找过熟人疏通,最好的办法是把所有的裁决、判决和你的申诉材料同时交给当地政府的政法委、纪委、市政府、市委、人大、政协,若没回应就再交给上级政府的政法委、纪委、市政府、市委、人大、政协。申诉贵阳中院的法官误判,当然有他受贿的证据更好。法官多是对劳动政策不了解再加上所谓的熟人说情,很多时候是糊涂判。如你说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在开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区法院找过熟人疏通,那你就不必再申诉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