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心里总是想着一个问题,就是人家起诉我的情况到底进行到什么样的程序,我又如何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想到有关法官那里进行咨询,但也觉得不能急燥,不然的话,会被人家钻空子。 在那天,原告看过我答辩状时,他及时地提出了确认协议有效的请求。善于言辞的辩护律师,很想把这协议说成是善意取得,然而,大量的事实说明了恶意的成份。现在已经离上次开庭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法院还没有消息,这怎能不叫我着急。 根据有关法官的说明,涉及财产的确认官司,也要按财产来交诉讼受理费的。然而原告要求我帮助过户,他的诉讼受理费是交多少呢?我确认协议无效,却要按法官的解释去交受理费。当然,我是不服的,向高院的申诉,却形成了泥牛入海,因此,管辖。我准备了迁让房屋为诉求进行起诉,让案子形成一杆子到底的势态。 现在,人家起诉了,我已把起诉状改变成反诉状,但听到原告又提出确认有效协议的请求,我很高兴,这样,我就不要预交诉讼费了,然而,法庭到现在还没有通知我,真叫我担心出现其他情况,因此,贴出这篇日记,请朋友们帮我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