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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

时间:2012-07-06 03:49来源:forget_raven 作者:风路 中国法律网


最近很喜欢这样两句话:
如果我说再见,那一定是永远。
那些失去的美好,不会再回来。
其实这个开始,与我接下来要写的,没有什么联系。近来有人问起决赛的题目,我想到黄执中前辈所说的:没有完美的事例,只有对事实材料掌握程度的深浅。于是按经济部门的划分,以最基础的农业,讲几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提到粮食问题,或者说农业生产问题,改革开放前有几个知名词汇:人民公社、亩产万斤、学大寨,这些概念,还是需要看一看相关介绍的(百度百科)即可。真正拯救共和国农业的,是如下两个概念:杂交水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杂交水稻
水稻因为雌雄同株,属于“自交”,因此“杂交”的概念一提出来,自然被人认为是荒谬的。袁隆平找遍全国,终于在海南(似乎)的荒野上找到一颗只有雄株的父本,随后杂交水稻的试验才能宣告开始。
第一批试验品出炉时,杆长叶多,稻米产量却还是和原来的一样,于是又有人讽刺:可惜人不吃稻杆稻叶,否则这试验可算是成功的。时值时期,各省均由军管会负责日常事务,湖南(试验在湖南进行)的一位军管会成员(似乎是营级或团级政委)说:这说明,杂交水稻确实能长出更多东西来,只是力道的方向不对,改变一下就能出好结果嘛!
这句话,可谓是挽救袁隆平于危难之中。随后天道佑人,杂交稻的试验终获成功,单位亩产量不断上升。改革开放后中国人口翻番,倘若没有杂交稻,中国别说是18亿亩耕地红线,再加18亿亩,也不可能。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我们首先来讲一个遥远的制度:井田制。西周时期,一块地分成九宫格,中间一块是公地,周围八块是私地。8户人家既要管自己的地,也要轮流去管公地,其结果自然是中空地带。
这是一个典型案例,按经济学制度学派的说法,在非公共品领域,只要实行公有制,其结果一定是非效率的,因为产权的不清晰会极大地提升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可悲的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始终是权力社会的社会形态,缺乏财力社会中关于产权的认识,因此有种意识是贯穿于中国历史的:靠某个机构的统筹,能够运转全局的资源调配。多说一句,这就是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既以决策成本替代交易成本——但,计划经济对成本以及中国人对成本的概念,承诺的方式 。实在是不行。
于是,1957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应该说,在农村地区是在1953年完成的)以后,亩产卫星、人民公社的出现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直接造成三年自然灾害)。在三年自然灾害之后,1962年,毛主席退居幕后,由刘少奇(国家主席)与邓小平总揽全局。1962-1964年期间,部分地区先后进行尝试,即将土地的自由使用权交还给农民个人,换句话说,之前搞的农村地区社会主义改造(根本内容即是农民与地的所有权相分离,实现全国农地公有化)可以说是宣告失败。
之后的故事不必多说,的到来使这些尝试都必然被取缔。然而,农业生产由于与农民个人利益相分离,直接导致10年时间中国的农业产量几乎是停滞不前的,如果再次出现三年自然灾害的情况,中国完全没有任何能力与之对抗。直至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开始,实质上就是使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农民重新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这个叫不叫观念创新?我看很难。

痛打创新落水狗
什么叫作观念更新?利用外资,这个不算,但是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这个是马恩斯毛列都没详细阐述过的。至于允许资本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直接输出资本(合资、独立外资企业),就更不在传统理论的范围之内。从1979开始使用日本的贷款,到1984(似乎)肯德基落地长安街,再到1994年(似乎)百事可乐宣布不再代工中国品牌产品(按规定,百事可乐在某地设厂,还必须承担一部分当地国内品牌饮料的生产任务),一个需要承认的事实,就是改革开放前20年(1978-1997),中国的改革派从来就没彻底战胜守旧派的抵抗。更多时候,改革派都是需要引经据典,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对方是修正主义教条主义(见《交锋》一书)。
直至1997年以后,改革派才基本上取得理论上的胜利。无论是三个代表还是和谐发展观,至少从我党的宣传口径来看,观念的大规模创新从这里才刚刚开始。注意,这是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总会有意外的。
最后几句话
毫无置疑的,观念更新会带来不少科技进步;但科技进步就不能带来观念更新么?一个事例:互联网出现后,实现办公无纸化、网络化,使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更为通畅。这就不会带来观念更新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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