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经济纠纷 >

关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与保全措施的区别

时间:2012-07-10 10:20来源:咕噜小游 作者:黑姑娘 中国法律网

六个方面:
(一)适用的前提不同。强制执行是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和罚款,税收保全是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二)适用对象不同。强制执行适用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税收保全仅适用于纳税人。
(三)适用的范围不同。强制执行适用的范围包括税款、罚款、滞纳金。税收保全仅指税款。
(四)措施的内容不同。在银行协助方面,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是划缴银行存款,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是冻结银行存款;在财产方面,税收保全措施只有查封、扣押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内容,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除了有查封、扣押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内容外,还有依法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内容。
(五)影响所有权的程度不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将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依法转为国家所有,而税收保全措施则只是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依法予以限制,对占有权、收益权等其他两项权益则没有限制或者影响。
(六)在特定的条件下,税收保全措施可以转化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在被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之后,没有按照税务机关责令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这时税务机关扣缴纳税人存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就是从税收保全措施转化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但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无论何种条件都不会转化为税收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