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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时间:2012-07-17 13:37来源:恰同学青年 作者:zou肖邦 中国法律网

产品特点:

复利递增——养老金2.5%复利递增,越领越多

保证领取——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固定回报

满期给付——满期再领保额的120%,多重惊喜

专家理财——双重复利,保值增值,抵御通胀

投保条件:

18周岁至60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交费期间:

一次交清、5年、10年、15年、20年或交至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年金领取年龄:

55周岁、60周岁、65周岁

保险利益:

养老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首次给付金额为保额的10%,以后每年给付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5%,养老金领取期间内,无论被保险人生存或身故,养老金保证领取20年。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无论被保险人生存或身故,自养老金开始领取日起满二十年,本公司将按保额的120%给付满期养老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金:

若被保险人在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全部已交保费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红利: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红利的分配以及分配的数额是不确定的。

红利领取方式: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

图例说明:以30周岁男性为例,保额为10万元,交费期间为20年,养老金60岁开始领取,年交保费元。

利益:

1.生存至60周岁,首次领取养老金元,以后每年领取金额在上年基础上递增2.5%,保证领取20年,共计领取元。

2.生存至80周岁,再领取满期金元,本合同终止。养老金共计领取元。

3.60周岁前因意外或疾病不幸身故,受益人领取全部已交保费的120%作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元)

4.红利领取:

红利演示: 单位:元

年龄

保单年度

现金价值

累积红利(示例)

35

5

3196

1846

720

40

10

7888

3078

50

20

60

30

70

40

80

50

0

注:红利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的红利分配水平根据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

责任免除: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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