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的全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爸的名字。我要求对产权进行公证,说明我对那套房子有100%的所有权和支配权,父亲也同意了。这样的公证合法吗?公证费用大约多少? 你所说的涉及到3个问题。1:公证 2:出资 3:产权证 第一:公证了不是等于有法定权力,它只是表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行为人公证时是否有行为能力,是否违反法律。因此,公证就是一个具有证明力的文书。它的权力实现,还是要通过自觉履行和诉讼来实现。但是,你说公证后“有支配”权就是违反“物权法”的物权。而房产是特定物,它必须以实际履行转移为准,也就是产权证改名。你的公证这能说明,你父亲名下的房产是你出资并且没有赠与。 第二:公证里面有你全额出资,这具有相当公证力,有排它性。有效力较强。 第三:产权证,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这个是受“物权法”保护的。所有权人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说,那一天你父亲把房子卖掉了或送人了(无需经过你同意),你发现后,根据公证证明来要回房子是不可能的,http://www.5law.cn。要回你的钱是没问题。 根据以上情况会出问题怎么办,二个选择,1:直接更名,但要做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都要费用的,2:公证后,到交易所去,在房产证上做个“它项权益”(产权证里后页有的)。也就是说在它项权益里有你的名字,你父亲要交易,没你同意是不能交易的。 公证费,每个地方不一样,一般在标的物的2%。 可能你的问题没那么复杂,但回答你还必须说清楚 buhefa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