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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外公先去世,然后大儿子去世,,4儿子去世,外婆去世,

时间:2012-02-13 23:11来源:神武校尉 作者:晓色韶华 中国法律网
我外公先去世,然后大儿子去世,,4儿子去世,外婆去世,目前只剩下2儿子和3女儿,请问我外公的房子继承,其大儿子和4儿子的儿女有继承其父亲的继承权没?
有,法律称之为转继承。房屋遗产继承
没有,子女是第一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才能轮到他们呢
是你外公先去世,他们是有继承权的!不过只能继承他们父亲的那份!
有继承权。 外公去世后,由外婆及其子女共同继承外公遗产。 长子及四子去世后,由其第一继承人(妻、子女)继承其遗产。 外婆去世后由其子女继承其遗产,因长子及四子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按法律规定由继承人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应分份额,故由其子女继承其遗产,在法律上称代位继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这一司法解释,是我国承认和保护转继承权的法律依据。 纵横法律网 陶丽芸律师
有,叫代位继承,可继承外婆名下的。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外公去世,外公房子由外婆和四个子女共同继承,每人获得五分之一的房产,如果大儿子、四儿子都是单身的话,大儿子、四儿子去世,由外婆继承两个儿子的各自的五分之一房产,加上外婆自己的五分之一房产,外婆一共有五分之三的房产。外婆去世后,二儿子与三女儿平均继承外婆那五分之三的房产。 大儿子与四儿子的孩子对其父亲的房产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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