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有5间房子,房产证落户于父亲名下,已有20年。父亲去世6年,剩下母亲、我还有姐姐三人。姑姑已经离家18年,现在回来要求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爷爷去世19年了,奶奶去世20年了,法院只是大概了解了情况,我不知道继承权咨询。未正式开庭就已判决给姑姑了2间房子。本家庭不服此判决,请问上诉是否还有机会?
请问多长时间为诉讼失效期? 法院的做法基本合理。 你爷爷去世时,法定继承人是你父亲和你姑姑(你没有提及你奶奶,故不考虑),若该房产原本是你爷爷名下,你父亲取得了全部房产,而你姑姑未参加分割,那么,她现在回来要求分割遗产,其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五间房,事实上房产继承。分给你姑姑2间,是房产的少数,可能这已经体现了法院对两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扶养关系亲疏的因素。 所以,我认为,你们即使不服,在15天上诉期内上诉的话,也很难得到改判。 判决书签收起15日,如果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判决就生效了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属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妻子,父母,子女,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那么享有继承权的人就是:你,你母亲,你姐姐。你爷爷已经死了所有不算,判给你姑姑这绝对是法官的误判,除非你那些房产证的名字是你爷爷的,但是你都说是你父亲了,所有你有理由要回房子。 如果再绝对的理由下法官还是要误判的话,你可以通过部门检举这位法官,要求更换法官。 别以为法官很好当的,法学方面的博士学历而且品德要好,而且要工作2年才能做法官的,而且法官也是分等级的。别以为谁都能做法官。 15天,具体咨询律师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 您好,不服判决的可以在15天内上诉。详情欢迎咨询! 纵横法律网 杨敏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