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及奶奶已经死亡,遗留下一处中单;他们有三个子女,两儿一女,都各自有住房。现面临遗产分配问题。我叔叔在我爷爷的住房结婚,并共同居住了十多年,购买房产后搬出自住。我想咨询我爷爷的这处住房应该如何分配? 可发邮件到本人邮箱:jiayou169@ 这个问题好解决:遗产肯定由三个子女各继承三分之一,房子需要先备好相关资料去房产局办理更名过户到三个子女名下,然后才能由三个子女来处置房产. 相关资料:A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 B。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小产权房能不能买。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C。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出具证明)。 D。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深圳市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E。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F。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去国土部门办理房地产证。 2.房地产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继承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 5.带上免税批复.直接到收文窗口递件。 由三个子女平均分配. 作为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子女来平分 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听听放弃继承权。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应该由配偶、子女平等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该采用法定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因此应当分成五份,每个子女各一份,如果哪个子女,生活非常困难,可以酌情多份一点。一下使法律依据。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