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父亲与我生母一起购买了现房 和汽车,署名为我父亲的名字,我生母因病去世,父亲再婚,父亲只有我一个儿子。继母已经54岁了,应该没有生育能力了。
那请问,如果我父亲再次离婚,继母能分到多少财产?
还有如果父亲去世呢,财产如何分配?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1、如果你父亲再次离婚,继母能分到的财产为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之日起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即房子 汽车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你父亲去世,在无遗嘱的情况下,你的继母与你共同继承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即房产 汽车 婚前存款,原则上是一人一半。3.你父亲答应赠与你二十万买房,不会因此不能继承房子 车子,除非你父亲留下书面遗嘱不要你继承。 您好,首先,房子和汽车都属于您父亲和您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您生母已经去世,那首先这些财产一半是属于您父亲的,剩下的一半由您和您父亲以及您的爷爷奶奶(如果在世的话)继承。如果您父亲去世,你看户口迁移手续。您继母有权继承单独属于您父亲的财产,当然您也有继承权。至于补充问题,这个不会因为您父亲对您的赠与而丧失继承权的。 1,关于现房和汽车,你父亲只享有部分权利。虽然署名是你父亲的名字,但是能证明是由夫妻共同购买的,依然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生母因病去世,你生母的遗产应由你父亲,外祖父母和你等份继承。 2,如果你父亲和继母没有特殊约定,你父亲享有权利的那部分车子和现房属于婚前财产。你的继母没有权利。 3,如果离婚,只能对你父亲和继母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 4,你父亲去世的话。他的财产由你和继母还有你的祖父母均分。 5,你的补充问题,你不会因为这个丧失继承房子和车子的权利 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你继母分不到,如果没有留遗嘱的话你父亲和继母没有离婚的话,你和你继母具有法定继承权 首先,房子和汽车都属于你父亲和你生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既然你生母已经去世,那首先这些财产一半是属于你父亲的,剩下的一半由你和你父亲一起发生继承关系,婚姻法修改后重婚罪的认定与处罚。既你父亲得到的总财产的(1/2+1/4),剩下的1/4是你的(如果你外祖父母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如果你的外祖父母还健在那么你只能拿到1/8。 其次,你的父亲如果再次离婚,你的继母只能就她和你父亲的共同财产产生分配关系。且你父亲的房子和车子不属于共同财产。 再次,你父亲给你的许诺,属于民法上的赠予,不因为这个造成你没有权利继承房子和车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