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晓方因公到外地出差。夜晚在旅馆房间休息时,突然天花板上的吊扇掉了下来,正好砸到了刘晓方的身上,致其头部、肩部、手臂多处受伤。为此,原告刘晓方花去了医疗费4922.35元。刘晓方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认为,吊扇是由商场负责安装,商场有义务保证所安装的吊扇可安全适用。刘晓方找到卖电扇的商场,可商场说电扇已卖出多年,早就过了保修期,吊扇之所以会掉下来,是因为经过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商场不承担责任。螺丝磨损严重说明吊扇的质量有缺陷,应该找吊扇的生产厂家承担责任。法制进行时。最后,旅馆、商场、厂家相互推诿,都不承担责任,刘晓方只好诉至法院。请针对刘晓方的诉求,就本案中的责任的承担进行分析。
试问:1.在本案中,刘晓方可提出什么请求权?为什么? 可以提出侵权之诉、违约之诉及产品质量诉讼。原因:与旅馆形成了合同关系,可以选择提起合同违约之诉;旅馆存在过错,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针对风扇是否存在质量瑕疵,也可以提起产品质量诉讼。 可以向单位提起讼诉,因为是因公出差,要是在单位有签过《劳动合同》就更好办了!还有就是旅馆,向旅馆提出赔偿是必须的!~原告住到旅馆,旅馆就有义务保护住宿人的安全! 侵权责任。 旅店有安全保障义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