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资料:不安抗辩权
时间:2012-02-18 01:06
来源:叶华
作者:寶貝bu哭
中国法律网
履行用度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原文: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资料:不安抗辩权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增补协议: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尺度、行业尺度履行;没有国家尺度、行业尺度的,按照通常尺度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尺度履行。造价员债权人代位权: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商定的交付期限房地产经纪人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划定履行。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房地产估价师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划定的合同生效必需具备的形式要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用度,由债务人负担。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确当事人一方,有切当证据证实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造价工程师向人民法院哀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相比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214/157449.html。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商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确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峻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贸易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安全工程师撤销权消灭。合同履行原则:全面、适当履行:老实信用;公平公道,促进合同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二级建造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正当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划定。履行地点不咨询工程师明确的,给付货泉的,在接受货监理工程师泉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预备时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中止一级建造师履行。(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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