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物流企业风险防范与控制

时间:2012-03-26 06:39来源:空心船长 作者:风信子 中国法律网
一、企业运营流程各环节的风险及防范

1、客户下订单环节

风险:

客户可能会否认曾经发生的交易(否认合同存在),或者否认合同的部分内容,致使物流企业发生回款风险。

措施:

ⅰ传真文件的问题

注明通过传真形式发送的订单及其他交易文件,传真件及传真打印件均视为原件,任何一方不得引此争议。

ⅱ印章的使用问题

传真件或者传真打印件最好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业务专用章;没有加盖公章等印章,仅有代表人签字的,该代表人的身份必须为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有对方交付的授权委托书证实。

ⅲ交易习惯问题

针对实际交易过程中,有的企业不愿意每一订单都使用公章,或者每一笔对帐都通过公章来确认。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218/162912.html。因此,可以在订单或者合同中约定:任何通过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的对方传真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给另一方的文件,无论是否加盖公章,均视为来自对方并经对方确认的有效文件。

ⅳ最好要求客户于每一订单上注明验收人及收货人,财务对帐人的姓名全称,相关人员的有效电子邮件等,以便交易及付款等程序的顺利完成。

ⅴ对帐拖延问题

最好在合同中或要求客户在订单中注明:客户在收到对帐单后若干时间内,不予确认,也不对有关事项提出有理由的异议的,视为确认对帐单。

2、货物交接及验收环节

风险:

客户可能会否认收到托运货物,或者认为托运货物质量存在问题,货不对板,致使物流企业发生回款风险。

措施:

ⅰ收货及验收环节

按照订单及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的验收文件,作为确定收货时间及质量是否合格的依据。

ⅱ交货环节

A交货(送货)单一式多联,但每一联上必须有收货人单位盖章或者合同(订单)上注明的收货人签字方可视为合格交货。

B交货时,必须由收货人(或其指派的代表人)开具验收文件,交由物流企业交货人持有,作为交货质量合格凭据。

3、承运环节

风险:

交通事故;

ⅱ货物被盗抢等事故,致使货物毁损。

措施:

ⅰ购买适当的保险(包含对外的商业责任险、第三者强制险等;以及货物损失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ⅱ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报案回执,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

4、对帐环节

风险:

客户可能会:

ⅰ拖延对帐;

ⅱ对未盖章但有财务人员签字的对帐单不予确认;

ⅲ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的对帐结果不予确认;致使物流企业发生回款风险。

措施:

ⅰ通过合同或订单中的明确约定解决;

ⅱ通过下订单环节第ⅳ项内容所确定的方式解决;

ⅲ通过下订单环节第ⅳ项内容所确定的方式解决。

二、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

1、解雇雇员风险

风险:

解雇雇员若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可能产生支付经济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措施:

ⅰ加强人事管理,注重劳动合同的签署及履行管理;

ⅱ规范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

ⅲ人事决策前的专业咨询;

ⅳ发生劳动仲裁时,及时咨询专业意见,并决定处理措施。

2、商业贿赂风险

风险:

物流企业或其工作人员往往为了获得运输订单,而向客户的采购部门负责员工进行商业行贿,这种行为可能招致客户单位的反感,甚至施以罚款直至取消合作机会;情节严重的,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措施:

ⅰ从公司制度员工手册等方面禁止该种行为,并未该种行为设定处分;

ⅱ明确声明员工为了完成任务而为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与公司无关(但实际上默许员工的这种行为,但不要从公司财务上为该种开支列支报销);

ⅲ如不得不为,则可考虑将该种功能及经费打包出去,与外单位或个人签署居间介绍合同,付介绍费;

ⅳ发生诉讼时,及时咨询专业意见,并决定处理措施。

3、对外担保风险

风险:

随意的担保行为将使企业承担较大的经营压力,甚至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措施:

ⅰ加强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ⅱ尽量为被担保企业提供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使保证人处于相对较优的地位;

ⅲ尽量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反担保;

ⅳ如被担保人与物流企业属于运输合同关系,则可以在有托运业务时留置其价值相当的货品,以用作反担保。

ⅴ发生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意见,清理证据,并决定处理措施;

三、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

见《企业风险防范法律服务》(一),此文不详述。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