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怎么执行吗?有哪些问题存在吗?又有哪些困惑呢?让上海讨债公司帮您一起回想一下吧: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在无婚前财产的情况下,就无个人财产存在。由于《婚姻法》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承担,未作明确规定。所以在执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时,就会无所适从,不知所措。即便是债务人有工资、生产经营等收入,听说债权法课件。都为夫妻共同共有,不能将该份财产直接处分用以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虽然新《婚姻法》确立了婚前个人财产的概念和范畴,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的执行有所弥补,如果没有婚前个人财产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的执行,仍然存在债务人有财产,而不能执行的尴尬局面。即便是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用以承担个人债务,一旦被执行人或权利人提出异议,则会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破产债权申报书。所以定要明确这些知识,以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给您带来麻烦不说,还会影响到财产执行,以及分配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