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进口商与浙江这家出口商合作有四年之久。 进口商也是一中间商,终端客户是美国一个家喻户晓的零售商。 过去的合作,还很愉快。进口商支付订金,出口商安排生产。 后来,进口商还总是放一万美金左右的订金在出口商的帐户上。出口商依然安排生产,出货后,扣掉订金,支付余款。如此循环往复。 到2009年下半年的时候,进口商声称资金周转不灵,让出口商先放单,鉴于信任,也就放单了做了。2010年也貌似合作正常。 2011年,出口商发完了一单9万多美元的货物。进口商收到提单及清关文件后,突然发信给出口商,说要追究在此之前的两单的损失6万多美元,这个损失额正好是扣掉已经支付货款的余额。 典型的秋后算帐!事前为什么不提呢?这事情,搁在谁头上,都有点感觉被老外愚弄了的感觉,什么叫债权人。网上创业系统。着实让人气愤。 时间回到10年至11年初,进口商来过中国两次,没有主动提起任何索赔,出口商还以为没有什么,也当什么没有发生一样。当时还讨论开发新产品的事情。 在美国顺美代表出口企业追收后,进口商确是满肚子的委屈:什么跟出口商讨论过多次,让提高货物品质,提高货物品质,出口商就是不改,导致经济损失,好几个客户也不跟他做了;延迟交货,还是损失,还失去信用…..总之,创业故事。损失是一大堆。狐狸的尾巴露出来了。 出口商不理解、很愤懑。 然而,我们的律师也告诉我们:在他们的往来信函中,出口商承认延迟交货的问题,承认部分产品有质量问题,也承诺愿意赔付。只是当时没有谈到怎么理赔,赔多少,也就是没有剪断之前的那点乱麻。证据对出口商太不利了。非诉讼追收,债务人不愿意和解。但是,如果起诉进口商的话,进口商非常有可能反诉,还非常可能按照美国法律追加损失的索赔额。而结局呢,对出口商,将非常不乐观。 最后,建议出口商就此收场。别将小窟窿不成了大窟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