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破产清算项目卷宗装订工作,我公司制定了《破产清算项目卷宗装订规则(试行)》,为保证破产清算项目卷宗装订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破产清算项目的特点,醉酒驾车新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破产清算项目卷宗装订的原则 破产清算项目卷宗的装订,应突出内容全面、证据集中、程序完整的特点。卷宗应按破产清算项目审理的过程和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编 排。卷宗装订方法应按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破产清算项目卷宗装订的方法 根据以上原则,正卷可分为程序卷、清算卷和其他材料卷三部分。如果材料较少,也可将上述卷宗合一。 程序卷,主要反映法院在审理破产清算项目中的部分工作。 清算卷,主要反映破产财产清算情况。 其他材料卷,主要反映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及有关当事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活动。 副卷, 债权。主要反映破产管理人内部工作情况。 三、破产清算项目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程序卷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债权人或债务人破产申请书;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书; 5.债务人主管部门同意破产批准书; 6.有关部门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意见; ‘ 7.破产企业的有关债权、债务情况说明;’ 8.宣告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裁定书; 9.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10.破产受理公告(《人民法院报》登载); 11.知其他法院中止执行、中止诉讼、终结诉讼或移送案件通知书; 12.通知银行停办破产企业清偿债务通知书; 13.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通知书: 1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记录:酒店股东协议书,(000033)新都酒店股东青岛美克森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 15.核定债权裁定书; 16.法院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 17.中止破产程序的程序裁定书; 18.中止破产裁定的公告; 19.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20.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书; 21.宣告破产公告; 22.宣告破产后通知破产企业通知书; 23.宣告破产后通知破产企业的开户银行通知书: 24.通知监察、审计部门通知书; 25.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 26.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通知书; 27.裁决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异议裁定书正本和有关财产保全、强制执行裁定书: 28.裁决债权人对管理人提出异议的裁定书; 29.裁决债权人会议或管理人对抵押权、取回权、抵消权异议裁定; 30.裁决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受损害方要求赔偿裁定书; 31.认可破产分配方案裁定书; 32.通知破产企业债务人对破产企业债权人清偿债务通知书; 33.通知破产企业债权人受领财产通知书; 34.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35.各类公文送达回证; 36.备考表; 37.证物袋; 38.卷底。 (二)清算卷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企业财产状况明细表; 4.债权债务清册; 5.财务报表; 6.无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登记册; 7.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登记册; 8.资产评估报告; 9.土地评估报告; 10.破产财产处理情况证明材料; 11.分配明细表及债权人受领财产登记; 12.注销破产企业登记材料; 13.备考表: 14.卷底。 (三)其他材料卷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债权人会议记录; 4.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纪实,包括各项决定、申请等; 5.破产清算情况的报告; 6.管理人或其他部门处理破产企业善后工作的材料; 7.备考表; 8.卷底。 (四)副卷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破产清算项目法律文书; 4.工作报告; 5.管理人会议评议记录; 6.备考表; 7.卷底。 四、补充说明 (一)对本规则中未予体现,但已实际形成且有保留价值的材料,可依据本规则确定的分卷以及排列原则编排。 (二)每册卷宗一般不能超过200页,材料较多的,应再分册装订。 (三)正卷应注明程序卷、清算卷、其他材料卷。某类卷宗需分册装订的,应注明顺序号,如程序卷(一)、(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