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购房须知 >

活在当下,买房拿不到产权证还是一则有价值的新闻吗?

时间:2012-03-22 00:45来源:天寻 作者:宅女小桥 点击:
(按语:福建省漳州市的王先生在漳州钱隆首府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发现办不了产权证,遂想通过一位朋友向媒体朋友反映,期待媒体能给予关注。结果你猜怎样,人家媒体的朋友说,这种事,全国各地屡见不鲜,不稀罕,没有新闻价值,于是最终没有见报。 可是,王先生

(按语:福建省漳州市的王先生在漳州钱隆首府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发现办不了产权证,遂想通过一位朋友向媒体朋友反映,期待媒体能给予关注。结果你猜怎样,人家媒体的朋友说,这种事,全国各地屡见不鲜,不稀罕,没有新闻价值,于是最终没有见报。

可是,王先生说,既然全国有这么多买房办不了产权证的事,足以证明太多人的权益正在遭受侵害,具有"普世价值"。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打酱油"路过,能听一听,看一看。)

向开发商购房,婚假申请范文。完了办不出产权证,据说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已经很不新鲜。一拨又一拨的购房人,怀抱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梦想,不约而同地从城市的各个角落,从那些面目各异的开发商手里购了房,末了落下一笔准备在退休前还清的房贷,从此开始期盼"居者有其屋,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时刻的早日来临。

令人惊奇的是,这些购房者虽然身处不同的城市,可是,他们却都遇到了一件基本相同的事情,那就是,开发商虽然手续是齐全的,预售许可证也是有的,产权证却办不下来!虽说太阳之下没有新鲜的事情,买房办证本是天经地义,可是,可是开发商凭什么就办不出产权证呢?

来看看王先生在福建省漳州市钱隆首府的买房故事。

第一篇:满怀新生活憧憬,等来逾期交房。

2008年5月,福建省漳州市的王先生在漳州市的钱隆首府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的住宅。选好房,听听婚姻法律咨询。付清首付,王先生同开发商福建钱隆置业有限公司(现为"福晟集团")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09年6月交房。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王先生便发现开发商建设进度明显偏慢,等着等着,便通知逾期交房了。到了2009年10月,通知收房了,此时开发商已违约逾期交房时间4个月。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就在收房时,王先生开始领教开发商招数的高明。开发商理直气壮向众多收房人出具了1份厚厚的漳州市年度天气报告。报告说,违约交房时间前后4个月,有2个月是气象条件不允许施工的,是不安全的,属不可抗力,扣除这些时间,实际违约只有2个月,只给赔偿2000多元。至于赔偿金,还不能给现金,只能抵冲物业费。同意的交房,不同意的回去再想想。看看购房须知。王先生是厚道人,想想算了,为了安居计划,收房装修吧。入住之后,王先生自身的感受是,钱隆首府项目建设真的很慢,从2006年开建到现在的2012年,前后有7年了,一直没盖完。后来的业主反映,8号楼以后的房子又推迟交房了!

第二篇:产权证遥遥无期,开发商无声以对。

王先生侨迁新居之后,心情是愉快的,但很快便发现了问题。那就是日子一天天过去,可是开发商一点都没有通知办产权证的意思,一晃已经2年多快3年了。一般来说,购房人买房,不论其是按揭或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均要为其办理产权证。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必须在交房后的1年内申办产权证,否则,应支付1%购房款的违约金。但是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是格式化条款,除了规定支付1%购房款的违约金外,再没有其他相关文字规定。这就是说,理论上讲,开发商超出规定的时间1天办理产权证,同超出1万年办理产权证,承担的法律后果相同,违约金都是1%。这样,开发商就占据了有利位置,违约1天和违约1万年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合同没有要求按拖延时间计算递增罚款,你业主完全无可奈何。由此,王先生衷心佩服开发商格式化合同制定的高明。不满的是,虽然办不出产权证,购房须知。但开发商从未有只言片语向业主解释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从这点看,开发商"福晟集团"显然不如某些出事后的明星那样敢作敢当,人家好歹会开个记者会向社会公众道歉。

第三篇:钱隆首府很低调,钱隆学府很高调。

"福晟集团"在福建省漳州市有两个楼盘。一个叫钱隆首府,一个叫钱隆学府。钱隆首府除一期的1、2号楼可办产权证外,其他号楼还不能办产权证。经过了解,二期的3-7号楼不能办产权证,主要原因是顶楼的业主在楼顶违章搭盖,增加了容积率。至于楼顶违章搭盖的原因,至少存在三方面的疑问,一是楼顶空间是所有业主共有的,"福晟集团"或其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制止顶楼业主违章搭盖行为。二是违章搭盖能搭得成需要一定能量和时间,"福晟集团"或其物业公司是否跟顶楼业主是否存在交易或有默许。三是既然违章搭盖已影响到整个楼盘办产权证,严重侵犯业主权益,为什么不给业主一丁一点的交待。

3月了,漳州进入了春天,尽管楼市还在调控中,王先生看到,"福晟集团"的钱隆首府楼盘卖完结账,金钱早已入袋为安,至于产权证的办理,开发商的重视程度自然不够。但开发商高兴之余还是很清醒,就是要低调,尽量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以免影响后续楼盘销售。与此相反,在"福晟集团"的另一个楼盘钱隆学府,销售广告却十分高调,铺天盖地覆盖漳州的报纸、电视台,还主动出击,频频出现在厦门的媒体上,卖房仍在继续。王先生不禁祈祷,期待后面的购房者不要象钱隆首府的业主那么苦,不要那么难,可以早一些拿到产权证,早一份安心,少一份闹心。

追问:预售许可和产权证的矛盾,凸显重审批、轻监督的制度缺失。

众所周知,一个楼盘要销售,必须取得房管(住建)部门的预售许可。这种预售许可等于向购房人保证,该楼盘是合法的,是可以上市销售的。

可以想象,如果房管(住建)部门批准一个楼盘公开销售,却公开宣称不保证该楼盘能办产权证,那该是一件多荒唐可笑的事情!就如钱隆首府的业主如果知道买房不能办产权证,谁还敢买房?

尽管不能办产权证的理由千千万,但公平地说,绝大部分的原因是由开发商造成的。如,在建工程抵押,土地出让金未缴,验收未通过,申报资料不全等等五花八门的原因,购房须知。甚至开发商"跑路"等等。

但开发商在楼房开发中的能够畅行无阻,包括发生问题能过关斩将,轻舟过隙,很大部分折射出房管(住建)部门存在容易被协调,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以来,房管(住建)部门侧重的是预售审批的"服务"(或称为权利掌控),忽略的是对楼盘建设过程的监管。因为疏于监管,或者不便监管,看到开发商原因造成楼盘出现这个那个问题,甚至对购房人最为重要的产权证、土地证的合法取得权都被剥夺,都不敢声张,黯然失声。近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开发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大同小异,由此可见房管(住建)部门的失管漏管、不为民做主已成全国通病!试问,一个经合法批准建设的楼盘,购房者最后竟然拿不到证,教人如何能不烤问监管层的良知?!

开发商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产权证,责任在谁?肯定不是购房人。因为购房人根本无力对抗开发商,而且他又不是开发商的长辈,开发商能听他的吗?有能力对开发商实施监管的,只有规划、国土、房管(住建)等"有关"部门。如果楼盘没有按批准内容开发,导致荒腔走板,甚至不能办证,监管部门当然须当重责,就因为你没有监管,才导致有合法手续的购房人办不了证。

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一对矛盾中,如果诉诸法院,法院最看重的是合同的约定。在应用格式化购房合同的今天,开发商绝对占大便宜。所以,开发商理所当然不怕法院。但开发商虽然能耐很大,也有怕的人。因为开发商要生存发展,离不开规划、国土、房管(住建)部门的关心帮助和热情服务,这是生存法则。只有在法律层面上斩断上述部门同开发商道不清、说不明的关系,避免亢瀣一气,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否则,前仆后继的购房人难免杯具。

3月了,学雷锋的日子到了,"3·15"也到了。福建省漳州市的规划、国土、房管(住建)部门能学习雷锋好榜样,主动关心解决一下钱隆首府的业主们困扰许久的产权证问题吗?这可是开发商和极个别无良业主牵连一大片所造成的。钱隆首府的业主们能在"3·15"之月实现他们权益维护的光荣与梦想吗?我想,如果不是真心真意为人民服务,神州行,他们肯定不行!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