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届应届本科生现在与苏宁电器签订了就业协议(加了一张补充协议书,在补充协议书上写着违约金1000元)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2010.2.24日报到,现在属于实习期直到2010.7.1发毕业证书,想知道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我不想在这干了但是就业协议上写着要交1000违约金我想问一下:1.实习期内的这个补充协议上写着违约金是否有效,我如果不做了,要不要交纳1000元违约金呢?2.我的户口组织关系落回原籍但是档案我拿不到档案是跟着就业协议走的如果我的档案转到了现在的公司而且我没有交违约金的话我是否能拿回我的档案3.实习期间我只拿生活补助一天四十来块,听说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对我们新进人员都放到门店卖场学习4.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刚刚毕业如果不在这干了算不算违反就业协议 中国律师网提供补充协议书违约金相关的法律咨询,中国律师网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或者律师提供,仅供参考,详细的建议请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本站不负法律责任。你看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