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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

时间:2012-02-04 12:37来源:地心深处那束光 作者:victoriavue 点击: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不想干了,想直接走,可是我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1年了,不想写辞职报告,请问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行吗? 1、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不想干了,想直接走,可是我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已经1年了,不想写辞职报告,请问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行吗?

1、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2、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不但合法合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单位批准可以立马走人,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3、所以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XX月至XX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提出辞职。并请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4、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其实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批准,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5、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XX月至XX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3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提前三十天给单位书面的辞职报告,不写的话自动离职属于矿工,只要单位不追究那就没事

自离肯定可以了。。


可以交费呀.就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和年限没有关系!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了

找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地方,然后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您写辞职书不压您工资,旷工除名的把您上个月的工资都扣没了

直接 得罪 领导 不 完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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