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在公司因为工作问题发生口角,同事先动手打人,我防卫并反击,公司因此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赔偿金,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要是仲裁的话,胜率有多大? 1、员工打架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学会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特别是公司必须拿出能够证明这样的打架也就是在别人先动手的情况下你还手,是严重违法企业规章制度的证据,否则公司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不太合理吧 不知道你们公司有没有制定自己的的内部规定说打架的情况予以开除,如果没有,不足以构成开除你的理由,可要求开除你的赔偿金。 首先看公司规章制度是否有禁止打架这一条,就算有,后果不严重也不能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按你所说的情况劳动仲裁你的胜算很大。 另外如果真的认定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确是没有赔偿金的。但你的情况应该算不上,一般指情节恶劣,屡教不改之类的。 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这种情形的约定吗?你们是否在上面签字了呢?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