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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需要赔偿吗?

时间:2012-02-04 20:04来源:梅鹤斋 作者:李咏玲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学会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1/1230/211403.html。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有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都不用赔偿),否则造成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还没有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相比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如果知道你和该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如果私自离职,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必须到试用期结束后 可以解除 不需要赔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无需赔偿
企业在试用期内如果觉得你不合适随时提前三天都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在试用期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也许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然后就没有事情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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