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2号进的公司,一直作为试用期,直到7月底拿到毕业证书后签了劳动合同。可之间一直没转正。10月14号公司裁员,给了我一份试用期解职通知书。我们工资是算到每月25号的。想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在此我能否得到多少补偿?你是4月2日进去的。即使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明显公司是违法的了。即使没有超过试用期,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雇你,要看一下你有没有不符合岗位说明的情形出现。很多人认为,试用期能随意解雇员工,这是错误的观点。 你们既然已经签订劳动合同 为什么你还是属于试用期 这个 我不是很理解 需要得到失业赔偿费 你没有理由被解。。。因为你的试用期早就过了。已经是正是员工 了。应该向工司申请断续在那工作 可以得到赔偿,因为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提前一周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