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小李是一个国营单位职员,与某国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合同年限3年。如果小李在合同未满期限前要解除劳动合同,相比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5千,小李在该单位工作了19个月,第一年每个月实际得到工资850员,第二年实际得到950员,合同期间单位未发放任何节日补贴(春节都没有)。现在小李为了更好的生活,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依照目前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这一条 小李的违约压根儿不会对单位造成什么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 还有 小李如果私自再次和另外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 小李私自逃离 未履行违约责任 又将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不用赔偿的,只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小李可以依据单位无加班工资为由,单位违法在先,那么小李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小李不必支付给单位赔偿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