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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模糊的地方,能要求额外签订补充协议吗

时间:2012-02-13 13:02来源:成平 作者:许青平 点击:
我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1,另一份留作我的档案存在单位。甲乙方已经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为2010.1.1 期限3年半我是设计师,由于我的工作是按量计酬的,每个版面给50块钱。以前我在单位是按照比我先来的同事的合同书的标准来计算的(对我无任何
我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1,另一份留作我的档案存在单位。 甲乙方已经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为2010.1.1 期限3年半 我是设计师,由于我的工作是按量计酬的,每个版面给50块钱。以前我在单位是按照比我先来的同事的合同书的标准来计算的(对我无任何书面的计算标准的协议) 现在同事辞职,单位怕我也辞职,就跟我签订了新的协议,但协议书里只写明了每个版面50元,未写明计算标准。(也就是设计这样算多少个版,那样多少个版,再乘以50就是这个设计任务的报酬。)既然相乘就不应该在协议里忽略某个乘数。否则真的算不清楚。我怕到时候扯不清。 特请教。相比看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让单位签订《岗位协议书》的补充协议,重新声明工资算法公式以及具体什么时间发放给我。 ?
新的协议是代替原来的劳动合同吗?你提出要求,单位同意是最好。劳动合同中也没有计算标准,那么你把实际发生的计算标准的证据保存好,当新的工资的计算方法发生改变,你可以据理力争。
应该与单位就如何计算工资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要约定什么时间发工资就有点困难吧,劳动合同法要求当月发当月的工资,但实际上许多公司都是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甚至压两个月再发,不知道你们单位发放是否能及时。
这个你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找公司签订详细的薪资计算标准。 但是我觉得没必要,在没有发生影响双方信任的前提下,还是保持信任为好。 另外,如果到时候真的有争议,仲裁会根据行业标准来判定的,这个问题不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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