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问题,我劳动合同与2010年5月到期,但公司一直没有续签(人力资源部号称忙。。忙的不亦乐乎),但由于工作调动,我来到了上海工作,由于地域原因公司有所上调,这时候公司要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已经7月了底了),但我有个疑问,这里我工资已经和劳动合同内的基本公司有一定差异,我问人力是否需要从新签订,人力资源给我的回复是:债券基金。“薪资变动是不体现在劳动合同里的,让我放心签订”,只是给我了一个劳动合同续签书,里面只有时间点, 请教了我应该怎么做,还是直接续签 ,急等 你现在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法: 1、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对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作详细约定,尤其是工资待遇、劳动保险等内容,而且,续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你的工资水平,且应当明确在合同中。 2、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听说土地。重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样重要的是要明确你现在的工资待遇问题,也就是把你所主张的薪金变动内容明确在合同之中。 3、在上述情况行不通的情况下,也就是你们单位不同意你的主张的情况下,你需要保留好你变更工作前的工资证明(工资条)以及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明,以备你在以后诉讼当中需要。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这种问题关键在于楼主你是怎么想的,如果你对现在的实际收入感到满意那不妨先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楼主也要提防公司在续签劳动合同后会以各种借口降低你现在的实际收入,所以楼主要保留好你调薪后的工资条,并且让公司出具一份调薪的书面资料。(最稳妥的办法是让公司在劳动合同续签书中明确工资金额) 加薪是好事 :“薪资变动是不体现在劳动合同里的,让我放心签订”,合同要约定薪金的,增加了,超出了就乐吧。 可以加薪的理由是工作地点的变动,注意这变动要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情况,小公司要自己注意合同内容;规范大公司直接续签,懂的人多,不会吃大亏的。恭喜发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