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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问:我是一家企业负责人力资源的领导,我们公司有几位员工已经工作了一个多月(最多已经三个月了),通知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竟然都不愿意。我担心以后他们离职的时候会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我该怎么办?7^$r0^8A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已经赋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及时行使自身权利,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将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在操作上,首先我们得分析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不是为了所谓的双倍工资,那就HR就可好好做离职调查分析并加以改善了;如果是为了双倍工资,我们就得谨慎了,因为法律上把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加诸在用人单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负有已经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和则哦那个的举证责任,所以,在操作上,我们应当做到: 第一、在入职登记表上要员工注明自己和单位的联系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强调上述联系方式变动的,必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单位; 第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劳动者单位将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注明如果在多少天内没有书面回复的,单位将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让其在通知书上签订,如果该员工拒绝签名的,就把该通知发送到该员工的电子邮箱和手机; 第三、如果该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回复的,书面通知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把该通知发送到该员工的电子邮箱和手机。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