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单位应该发多少?到什么地方去领取?
是否需要办什么手续?(怎么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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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尽量说详细些!谢谢 大家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要详细规定:看看劳务派遣合同。 没有补助金的说法,但应给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半年的,不过半个月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视情形而定,如果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由用人单位无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所以,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2倍。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