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签订了1年的合同,而使用期为3个月?那么第三个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发正常工资并且还要赔偿?请问赔偿金为多少合适?是一个月工资吗? 可以要求发放正常工资 法律没有规定可以要求赔偿 一年的合同期,试用期最长一年,超出的部分无效,你可以要求支付正常合同期的工资。 1.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你实际履行了3个月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网络创业。那么单位应当支付你3-2=1个月的试用期满月工资的赔偿金。同时第3个月的工资应当按照转正后的工资发放。 要看公司是否有正当理由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的,创业项目。当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该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认定员工无法胜任工作,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法规定,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因而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肯定是不合法的。 2、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补发第三个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部分。 从第3个月开始应该按正常工资发放。 【违反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一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