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30天辞职的,在这个公司的工作交接已经完成了,眼看马上就要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了,我担心到时候会出现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到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有哪些义务应该做,还有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的档案还有社会保险到时候怎么样办?
离职证明是等到办理完所有手续的时候给我开吗?
希望得到专业的回答。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以上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到时候你提前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打招呼,多说点好话什么的,如果可以的话可以送给他们点纪念品什么的,毕竟你在这个公司工作过,搞好这些关系对你很有利,这样他们给你办理手续的时候也会比较认真。 还有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不知道用人单位给你缴住房公积金吗? 基本上就这样吧。 工作交接之日,用人单位就应支付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有经济补偿的话)。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1.离职证明或者劳动关系解除证明要在办完手续后开具,请留好,以后找工作要用 2.确定好工资是否结清,再无培训协议的情况下公司无权扣你任何工资 3.档案可以先放到人才,去开具调档函办理即可 4.社保公司会给你停掉,你以后找工作继续参保就可以了,现有的账户你可以等退休的时候一起转入退休地即可 你办完移交,还不能离开公司,因为你没有得到批准的书面文件,继续上班,单位还是支付你的工资。直到30天后即使单位不批准你也可以走了。单位在办理你的退工手续时,你请单位把你的档案退人才中心。社保账户会暂时封存在社保中心,放心。等你找到新单位,把退工手续证明给新单位即可。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有哪些义务?---------你需要开的各种证明。 还有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的档案还有社会保险到时候怎么样办?------档案随身提走,社保公司不再有义务帮你交,社保是以个人名誉开的,你可以转走。 离职证明是等到办理完所有手续的时候给我开吗?------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开 退工手续都是单位帮你办的,不用你自己操心。单位解除关系后应该给你《养老关系变动表》和《失业金审批表》,你以后接续保险需要这个的。还有你的就业证单位应该还给你。档案如果你是放在劳动部门托管的话会打电话通知你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自己去问下也行,这是小问题。 公司需要: 1.开离职证明(走的那天等你交回办公用品文件之类的,拿单子去人事就会开) 2.转档案 3.社保的问题你不用管,等到下家公司直接回给你转的 4.结算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应该依法协助你办理工作交接、为你办理离职证明,依法为你转移社会保险和档案关系。离职证明应该先为你办理,不需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毕。 应注意: 1.工资的结算 2.档案的移交 3.社保停缴和转移 4.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