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毕业,从7月15号到11月25号都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当时签合同时上面约定是试用期半年,就在11月25号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是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现在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当时三方协议和合同中都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说明,请问如果要顺利离开还需要做哪些相关事宜? 广东胡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也只有这两种情况辞职要交违约金。 没有以上两项你按《劳动法》提前3天提出离职就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内职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不用 即使不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合同一般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正式工作期,需提前一个月提出。 试用期只需提前3天解除即可。 不需要承担责任。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便是在非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接触合同。 现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你只需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