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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3个月后怕我身体不好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合理?》

时间:2012-04-08 14:40来源:男艺天空 作者:madelin 点击:
试用期3个月期间我请了7天病假,有5天是连着请的,3天有病假条,后2天因为我手机坏了没能通知领导,要同事帮忙请的假,领导非要算我2天旷工,3天病假,我有病假条,结果我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这合理??/ 据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试用期3个月期间我请了7天病假,有5天是连着请的,3天有病假条,后2天因为我手机坏了没能通知领导,要同事帮忙请的假,领导非要算我2天旷工,3天病假,我有病假条,结果我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这合理??/
据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天旷工,3天病假,5天假期是不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要看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制度。 如果是试用期,如果公司没有充分的理由辞退你,你并没有出现合同法规定的第39条和第40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的情形的话,公司并不能辞退你。 如果是试用期已过,公司无故辞退你,是要给予你赔偿的。 赔偿金额: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适用87条,参考47条。
律师- - 合约上面写明请假病假这些没? 你仔细看下合约上的内容. 如果上面写明如有病假这些就解除合约. 那你没话可说.如果没有.你就有话可说了. 什么手机坏了是借口.别说-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合理.你可以到劳动局反应,劳动局会给你解决的.不要害怕.祝你好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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