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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诈骗罪辩护律师办案技巧汇总

时间:2012-01-30 01:49来源:伊薇儿 作者:无敌小肉肉 点击:
近期,证监会联合相关各部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顿股票证券市场,有股市黑嘴之称的非法证券咨询首当其冲成为了打击重点。有的没有股票诈骗故意的公司也被一竿子打沉,此时行为人聘请的辩护律师的办案技巧就会在案件的处理中起非常之大的作用,辩护律师应当从哪
近期,证监会联合相关各部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顿股票证券市场,有"股市黑嘴"之称的非法证券咨询首当其冲成为了打击重点。有的没有股票诈骗故意的公司也被"一竿子打沉",此时行为人聘请的辩护律师的办案技巧就会在案件的处理中起非常之大的作用,辩护律师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呢?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判断某一非法证券咨询行为是非法经营罪还是股票诈骗罪,重要的一点就是看行为人是出于什么样的主观目的。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是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从事非法证券咨询,而股票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以非法占有投资者财物为目的对投资者进行诈骗。区别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辩护律师可主要从行为人获取投资者服务费、会费后的表现考虑。如果行为人取得投资者缴纳的服务费、会费过后携款潜逃,或者在投资者要求退还服务费的时候更换联系方式逃避债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认定行为人的主观上是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应以股票诈骗罪定罪。否则,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不同,判断主观目的的切入点也不同,这时就需要辩护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及高超的辩护技巧。

二、行为人有无从业资格

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及其业务人员都必须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任何一方不具备从业资格的都构成违规行为。但并不是只要公司或者业务人员不具备该资格就认定为股票诈骗罪,辩护律师应当就具体的问题具体考虑。

如从事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及其业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但是他们却利用其合法的身份进行股票诈骗的话,对他们依然应当以股票诈骗罪进行处罚。相反,无论公司或者业务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只要他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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