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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名下公司欠个人48万。拿我的房屋做的抵押。。然后我和我爸一起写的协议,签字画押了。。现在我爸把我房子卖了,卖房子的时候我也签字了。但是没通过我爸欠钱的那个人同意,私自把房子卖掉。。然后我爸把钱全部拿走了,不知去向。。卖完房子后我自己还给对方20万,现在对方找我要剩下的钱,我以没能力偿还,对方想告我和我爸诈骗。。是否构成诈骗犯罪?钱是否归我还,我应该付多大责任? 你的错误在于明知房产已经被抵押却依然向第三人出卖该房产,从而导致为你父亲卷款潜逃提供了条件。 因此你必须以你私人财产为限偿还债务,事后找到你父亲,可以向你父亲追偿。 钱由你还没错,你用你的房屋为你爸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你明知房屋提供担保了,还将房屋出卖于第三人,诈骗不够。 抵押应该是指在指定时间内不能还全部钱的情况下才把所有权转给收款人的吧,有钱的话金钱优先,你爸有责任分担欠款,可以请求法律通辑他,你的具体责任,等法律判决,你的责任肯定比你爸少 你好,不构成诈骗罪,你只是为你爸爸提供了担保,担保人要承担债务人不还债的连带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