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没有专门的诈骗罪立案标准,立案标准和外地是一样的吗? 重庆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你首先要看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现在把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提高了些: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追究刑事责任。全国地区不一样,地域太大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不一样的,重庆地区的应该是3000-4000元追究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我是在“智豪刑事律师网”给你搜到的,智豪网里面还有大量的诈骗罪专题中有权威诈骗罪立案标准和诈骗罪量刑标准,大量的诈骗罪的最新取保候审的相关案例等,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刑事大律师办的,是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还是杰出十大律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还亲自给张智勇律师颁了奖的,他们是重庆首家也是惟一一家只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在网上搜也行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全国各地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但都在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内。作为重庆人,据我所知诈骗罪重庆的最低立案标准应该是三千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