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南方周末》F24版,刊发了特约评论员五岳散人的《不是“低俗”的就要一味封杀》一文,该文把时下相亲节目的“具体举措之一是请到某党校的女教授加入”,与新中国成立后先于《宪法》制定《新婚姻法》相提并论,可以看出该文作者对我国先于先于《宪法》制定《新婚姻法》所持的否定态度: “坊间传闻几档相亲节目都要停播,接着《非诚勿扰》制片方出来辟谣,说只是停录,连带着几个主角被弃用;再然后最新的消息是不用停播,但要改走温情路线。具体举措之一是请到某党校的女教授加入--关于这事儿大约算是于史有征的,建国后所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而是《新婚姻法》,对相亲节目中出现党校教授,确实不该过于惊诧。” 相亲节目该不该封杀、有关部门该不该干预,笔者不了解相亲节目的内幕不敢妄下结论。该文对我国先于《宪法》制定《新婚姻法》的所表现的嘲笑的口吻,是任何一个了解那段历史的人所不能接受的,“关于这事儿大约算是于史有征的,建国后所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而是《新婚姻法》,对相亲节目中出现党校教授,确实不该过于惊诧。”这里表现出的是该文作者对制定第一部《新婚姻法》诋毁。 新中国成立之初,婚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很高,一些地方在土改中干涉婚姻自由,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面对当时的实际我国觉得制定《新婚姻法》,并于,想知道中国最新婚姻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 第一部《新婚姻法》意义深远,为婚姻自由、妇女解放以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它的颁布实施是扫除我国封建旧传统,实现妇女解放的一件大事,是几千年来中国婚姻家庭制度上一次伟大而深刻的革命。 第一部《新婚姻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宣告:“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该法还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收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等。它的积极意义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抹杀的。 该文的理由不外乎作为普通法律的《新婚姻法》要根据《宪法》制定,而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制定的,没有宪法就制定普通法律《新婚姻法》有悖常理。其实该文的理由是不能成立,1950年我国制定《新婚姻法》也是有法可依的,当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是我国的“临时宪法”。第一部《新婚姻法》依据《共同纲领》制定也是符合法理的。 我国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上,学会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合同的法律适用。都没有等到制定《宪法》之后再制定《新婚姻法》的必要。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 第一章 原则 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二章 结婚 第三条 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四条 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第五条 男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结婚: 一、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 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 二、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 三、患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愈,患麻疯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第六条 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凡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即发给结婚证。 凡不合于本规定的结婚,不予登记。 第三章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八条 夫妻有互爱互敬、互相帮助、互相扶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育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的义务。事实上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 第九条 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十条 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第十一条 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权利。 第十二条 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四章 父母子女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父母对于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双方均不得虐待或遗弃。 养父母与养子女相互间的关系,适用前项规定。 溺婴或其他类似的犯罪行为,严加禁止。 第十四条 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 生母和他人结婚,原生子女的抚养,适用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 夫对于其妻所抚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对于其夫所抚养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不得虐待或歧视。 第五章 离婚 第十七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向区人民政府登记,领取离婚证;区人民政府查明确系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确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得由区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应即转报县或市人民法院处理;区人民政府并不得阻止或妨碍男女任何一方向县或市人民法院申诉。县或市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也应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即行判决。 离婚后,如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应向区人民政府进行恢复结婚的登记;区人民政府应予以登记,并发给恢复结婚证。 第十八条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要求离婚,须于女方分娩一年后,始得提出。但女方提出离婚,不在此限。 第十九条 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 自本法公布之日起,如革命军人与家庭两年无通讯关系,其配偶要求离婚,得准予离婚。在本法公布前,如革命军人与家庭已有两年以上无通讯关系,而在本法公布后,又与家庭有一年无通讯关系,其配偶要求离婚,也得准予离婚。 第六章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第二十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所生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均愿抚养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 第二十一条 离婚后,女方抚养的子女,男方应负担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负担费用的多寡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费用支付的办法,为付现金或实物或代小孩耕种分得的田地等。离婚时,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额数的请求。 第二十二条 女方再行结婚后,新夫如愿负担女方原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则子女的生父的负担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第七章 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 第二十三条 离婚时,除女方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外,其他家庭财产如何处理,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家庭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和有利发展生产的原则判决。 如女方及子女分得的财产足以维持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时,则男方可不再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第二十四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以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偿还;如无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或共同生活时所得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男方清偿。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第二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如未再行结婚而生活困难,他方应帮助维持其生活;帮助的办法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者,依法制裁。 凡因干涉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干涉者的死亡或伤害者,干涉者一律应并负刑事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得依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对本法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提请政务院批准施行。 2、《不是“低俗”的就要一味封杀》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评论员 五岳散人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content/系列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的真正火爆应该是从几个主角说了几句很有争议的话而起的,那句“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流传之广,几乎堪比“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然后就是关于这些话题、这些人生选择的大讨论。 如果事情只是如此,还算是正常的讨论,毕竟 “真理愈辩愈明”嘛。但最近舆论排轰相亲节目,不仅指其拜金,尤其指其“低俗”。以最高舆论力量轰炸“低俗”,似有不打倒决不罢休之势。 往下的逻辑就顺理成章了。坊间传闻几档相亲节目都要停播,接着《非诚勿扰》制片方出来辟谣,说只是停录,连带着几个主角被弃用;再然后最新的消息是不用停播,但要改走温情路线。具体举措之一是请到某党校的女教授加入--关于这事儿大约算是于史有征的,建国后所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而是《新婚姻法》,对相亲节目中出现党校教授,确实不该过于惊诧。 相亲节目在操作上、思想倾向上的确不乏可议之处。但此类节目在世界各地都有成功运作的范例,怎么一到中国就全都低俗了。更加上轰击如此强势,就不免可疑。先不说,人类毕竟尚未进化到共产主义社会,无论我们怎样看不顺眼,所谓“低俗”还不能不到处存在,而且“低俗”的内容也在与时俱进。当年的大鬓角、喇叭裤,一直到后来的邓丽君,甚至被斥“道德败坏,思想腐化”。其实,每个时代都不能免俗,都有自己的“低俗”问题。 当然,无论何种社会风尚或思潮都不会为所有民众所喜闻乐见,但亦有相当多的人容忍甚至喜欢那些“低俗”。这就说明,“低俗”也可能是一种生活方式,也可能反映了部分民众的人性需求。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年同大鬓角、喇叭裤、邓丽君们流行一时。 除了在价值观上排炮轰击“低俗”而外,有些迹象也令人不免产生一种有低俗之嫌的想象,那就是阴谋论。 比如有传言说,是因为有人看着眼热而采取了棒喝的行动。因为以《非诚勿扰》为代表的系列相亲节目,确实是把收视率这件事弄得令人尴尬的高了;而记忆犹新的是,当年创造过收视与互动奇迹的选秀节目,也是被高调批判之后渐趋式微。 也许事实不是,但却没法阻止人们去想象。因为,民众总是俗的多。要教化也要引导,而非简单封杀。其实,是个人都不免有“低俗”的需求和“低俗”的时候,都可能是私下里“低俗”的一份子。所以,“低俗”或许可以限制,可以省思,但不宜人为取消,否则,岂不连人类的繁衍都成了问题? 当然,如果真有借反低俗、反拜金主义捞取真金白银的,那就是低俗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北京时代假日酒店 上海豫园万丽酒店 广州卡丽酒店 杭州金丽湖帝豪大酒店 深圳三联大酒店 武汉武展商务酒店 陕西鑫福莱大酒店(西安) 南京金汇大酒店 成都图腾印象酒店(金沙名庭店) 苏州戴斯酒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