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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房地产开发流程,房地产开发流程包括房地产贷款流程,房屋拆迁流程,房地产开发阶段流程,房地产开发与规划设计、房地产建设工程流程等内容。 第一节房地产开发贷款程序 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递交申请——受理调查——项目评估——核查审批 办理手
2、居住区规划的基本内容。居住区规划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选择并确定规划用地位置和范围; (2)、确定规划,即确定人口数量和用地面积大小; (3)、拟定住宅类型、层数比例、数量、平面布置方式; (4)、拟定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允许设置的生产性建筑)的内容、规模、数量(包括用房和用地)、分布和布置方式; (5)、拟定道路的宽度、坡度、横断面形式及布置形式; (6)、拟定公共绿地、体育、休息等室外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7)、拟定有关的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8)、拟定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和造价估算。 3、居住区的组成内容。 (1)、居住区的工程类型组成。根据工程类型基本上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建筑工程:主要是居住建筑,其次是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用房以及小品建筑等; ②、室外工程:包括地上,地下两部分。其内容有:道路工程(各种道路、通道和小路),绿化工程(各类绿地和绿化种植),工程管线(给水、排水、供电、煤气、供暖等管线和设施),以及挡土墙、护坡、踏步等构筑物。 (2)、居住区的用地组成。居住区的用地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一般由以下四类组成: ①、居住建筑用地。指居住建筑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前后左右附近留出的一些必要的空地,其中包括通向居住建筑人口的小路、宅旁绿地和杂务院等; ②、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用地。指居住区各类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建筑物基底占有的用地及其周围的专用地,包括专用地中的通道、场地和绿地等; ③、道路及广场用地。指居住区范围内的不属于上两项内道路、广场、停车场、回车场等的用地; ④、绿地及体育场,指居住区公园、小游园、运动场、林阴道、小块绿地、成年人休息和儿童活动场地、防护绿地等。 以上四类用地中,居住建筑用地所占的比重最大,一般约占居住区总用地的50%左右。 4、居住区规划设计。 (1)、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居住区规划设计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它涉及的面比较广,一般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①、使用要求。为居民创造一个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这是居住区规划设计最基本的要求。居民的使用要求是多方面的,例如为适应住户家庭不同的人口组成和气候特点,选择合适的住宅类型;为了满足居民生活的多种需要,必须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规模及其分布,合理地组织居民室外活动场地、绿地和居住区的内外交通等。 ②、卫生要求。要求居住区有良好的日照、通风等条件,以及防止噪声的干扰、大气和水的污染等,为居民创造一个卫生、安静的居住环境。 ③、安全要求。居住区规划除保证居民在正常情况下生活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外,同时也要能够适应那些可能引起灾害发生的特殊和非常情况,如火灾、地震等。因此,必须对各种可能产生的灾害进行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的防火、防震构造、安全间距、安全疏散通道与场地、人防的地下构筑物等作必要的安排,使居住区规划能有利于防止灾害的发生或减少其危害程度,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④、经济要求。居住区的规划与建设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居民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也就是说在确定居住建筑的标准、公共建筑的规模等时,均需考虑当时当地的建设投资及居民的经济状况,降低居住区建设的造价,并节约城市用地。同时,运用各种规划布局手法,为居住区修建的经济性创造条件。 ⑤、施工要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施工的组织与经营。特别是当成片居住区进行机械化施工时,更应注意各建设项目的布置适应施工要求和建设程序。 ⑥、美观要求。居住区是城市中建设量最多的项目,因此它的规划与建设对城市的面貌有着很大的影响。有一些原有城市,旧居住区的改建已成为改变城市面貌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明朗、大方、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的形成,不仅取决于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更重要的取决于建筑群体的组合,建筑群体与环境的结合。 5、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规划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1)、平均层数。是指各种住宅层数的平均值,一般按各种层数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进行计算。如已知各种层数建筑面积: 三层建筑面积为1200m2 四层建筑面积为1600m2 五层建筑面积为2000m2 总建筑面积为4800m2 各种层数占地面积: 三层=1200/3=400m2 四层=1600/4=400m2 五层=2000/5=400m2 总占地面积为1200m2 平均层数=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4800/1200=4(层) (2)、居住建筑密度。 居住建筑密度=居住建筑基底面积÷居住建筑用地面积×100% 居住建筑密度主要取决于房屋布置对气候、防火、防震、地形条件和院落使用等要求,因此居住建筑密度与房屋间距、建筑层数、层高、房屋排列方式等有关。在同样条件下,一般住宅层数愈高,居住建筑密度愈低。 (3)、居住面积密度。 居住面积密度=居住面积÷居住建筑用地面积(平方米/公顷) 居住面积密度是最能表示住宅群用地是否经济的主要指标,它也与住宅层数、平面系数、层高、房屋间距、房屋排列方式等有关,因此为了全面地反映住宅布置、平面设计和用地之间的关系,一般将居住建筑密度和居住面积密度两个指标同时使用,相互校核。 (4)、居住建筑面积密度。 居住建筑面积密度=居住建筑面积÷居住建筑用地(平方米/公顷) 为了便于统计和控制住宅的建设量,在实际工作中常用居住建筑面积密度来表示。 (5)、建筑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居住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居住建筑用地面积(平方米)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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