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我叫赵xx,男、55岁,是六冶02年4050下岗职工,应60岁退休,洛阳祥发置业有限公司从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10日聘用我为主管工程师,(去年考上建造师),一直拒绝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致使恶意拖欠我2010年2月份及4月份一个多月工资,我以此两条理由将
镇、村两级为解决李解智问题,要求李解智就其宅基证上的边界进行确定,李解智对于宅基东西边界拒绝确定,要求按照宅基证上的面积进行确定。由于1984年清理宅基换证时,造成李解智宅基证上的面积与实际不符。李解智总是要求按照现有宅基证上的面积进行建房,邻居、群众及村组干部均不同意。几年来,县、镇、村经过无数次协调、约访,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李解智时而同意,时而反悔,最终导致任何方案不能实施。该问题于2010年8月作为村重大事项,按“四议二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让全体村民代表进行表决。经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对李解智反映问题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李解智、李同俊及李同耀三户拆迁后剩余宅基地面积共计0.54亩,按两户宅基地规划安排。 二是李解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宽10米,座北向南,面积0.25亩。 三是李解智建房时必须符合村镇规划。 四是另一所安排给梁村三组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 李解智对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仍不同意。 五、小浪底镇处理意见 一是李解智拆迁补偿问题已解决到位; 二是李解智如同意村两委按照“4+2”工作法做出的决议,可按该决议执行; 三是李解智如不同意村 按照“4+2”工作法做出的决议,可按剩余宅基重新确权后的面积建房; 四是如第二、三条均不同意,可在符合村镇规划的范围内,在其它地方另申请宅基一所,老宅必须按程序声明交还集体。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订立、合同终止等合同法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