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颁布日期:1990-06-28 执行日期:1990-06-28 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全市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以来,各区、县仲裁委员会所使用的仲裁文书表格各有不同,不够规范、严谨。为加强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广泛征求各区、县仲裁干部
其他具体仲裁事项另行通知。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空白)一份,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空白) 份。 本委决定受理 诉你(单位) 案,现将申诉人的申诉书副本送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申诉书副本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在注明收到时间后将送达回证退回本委。 二、你(单位)应在收到申诉书副本后七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辨书 份,书内应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三、请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于 月 日前提交本委。如需要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一经确定具体人选,即应填写授权委托书,提交本委。 四、本委决定此案由 同志承办,如要求回避,向本委提出回避申请。 上述各项所述之文书请寄到(或送到)本委办公室。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十日内,预交处理费元,送交本委办公室。 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空白)一份,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空白) 份。 授权委托书 |